聖本篤會規
第三十七章
老人與兒童
(1) 關懷人生中兩個階段的人—老人和兒童,雖說是出於人的天性,但是,會規對他們仍然有所規定。
(2) 應該經常考慮到他們的軟弱,關於食物,他們絕不受會規的嚴格限制,
(3) 相反的,他們應該受到特別的照顧,並准許他們在規定的時間以前進食。
六月廿八日 (十三主日)
15 年前
這裡是天主教台灣聖本篤女修院Oblates的Blog. 歡迎您的來訪. Welcome to the blog of the oblates of St. Benedictine Sisters, Tamshui, Taiwan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