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本篤會規
第二十六章
對未經許可而擅自與受絕罰的弟兄來往的人
(1) 如果有任何弟兄,未經會父許可,而擅自與受絕罰的弟兄來往,不論是用任何一種方式和他談話,或傳遞消息,
(2) 應該讓他受到同樣的絕罰處分。
六月廿八日 (十三主日)
15 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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