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本篤會規
第二十九章
是否收容已出會的弟兄
(1) 如果有弟兄,由於自己的過錯而出會,希望重返會院,首先,他要答應改正以前出會的過錯;
(2) 然後接受他,讓他居於末位,以考驗他的謙遜。
(3) 倘若他再離開,應再度收容他,直到第三次。但從此之後,他應該知道,所有返回會院的路都閉而不通了。
六月廿八日 (十三主日)
15 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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