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30日 星期二

台灣聖本篤女修會的在俗會士

1、宗旨:
希望在俗會士在聖本篤的精神及神修引導下,深入祈禱生活,加強自己家庭的信仰生活,並將本篤會的精神及神修帶入世界各角落。也協助修女的工作,服務於教會及社會。

2、資格:
(1)天主教徒或基督教徒(願意接受天主教的禮儀及祈禱方式)
(2)願意尋求天主的旨意而奉獻自己

3、陶成:
每月一次,利用週末時間參加培育課程,至少一年。
完成培育課程後,先做一年奉獻,在這一年內接受研讀會規的培訓,
一年期滿後,可申請重覆奉獻,一年或兩年。
滿三年奉獻後,可申請做終身奉獻或做每年重覆奉獻。

4、培育內容:
(1)本篤會簡史及組織
(2)本會院的簡史
(3)聖本篤的會規及精神
(4)祈禱及禮儀生活
(5)奉獻

5、 與修會的關係:
(1)分享本篤會的神恩
(2)分享祈禱的神功
(3)參與修會的祈禱生活及福傳工作
(4)參與修會的一切對外活動。

6、 在俗會士的責任:
盡可能參與平日感恩祭,定期回到修院參加祈禱,加強靈修及服務。
每年作退省,可以回到會院來作退省。
是修會與堂區間的聯繫。
給修會帶來更多的資訊、經驗及文化。
聖化家庭,使修會及家庭的精神生活更豐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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