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2月15日 星期日

聖本篤會規 第十三章 平日如何誦念晨禱

聖本篤會規
第十三章
平日如何誦念晨禱

(1) 平日晨禱,該照以下的方式誦念:
(2) 如同主日先念聖詠第六十六篇,無對經,但慢慢誦念,以便大家都能趕上念聖詠第五十篇,此篇聖詠該有對經。
(3) 以後照慣例念另外兩篇聖詠,其安排如下:
(4) 星期一,念聖詠第五及第三十五篇;
(5) 星期二,念聖詠第四十二及第五十六篇;
(6) 星期三,念聖詠第六十三及第六十四篇;
(7) 星期四,念聖詠第八十七及第八十九篇;
(8) 星期五,念聖詠第七十五及第九十一篇;
(9) 星期六,則念聖詠第一百四十二篇及申命紀中的聖歌,這首聖歌應分成兩部分,每部分都以聖三光榮頌來結束。
(10) 其餘的日子,則依照羅馬公教會的習慣,每天誦念一首,由先知書中選出的聖歌。
(11) 接著念聖詠第一百四十八至第一百五十篇,以後應背誦一段宗徒書信的訓言、對答詠、安博讚美詩、啟應經、福音中的讚主曲、禱文及結束經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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