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2月25日 星期三

聖本篤會規 第二十章 論祈禱時的虔誠

聖本篤會規
第二十章
論祈禱時的虔誠

[如遇閏年則於2/26念]

(1) 當我們有任何需要,向權貴的人請求時,一定是謙虛而恭敬的,決不貿然從事。
(2) 那麼當我們有任何需要,向宇宙的主宰—天主訴說時,豈不是更應該有完美的謙遜和純真的虔敬嗎!
(3) 同時我們要知道,天主俯聽我們,不在多言,而是因我們的純潔的心靈和痛悔的眼淚。
(4) 除非因聖神默感而延長,否則我們的祈禱應求簡短。
(5) 我們的團體祈禱,尤其應該簡短,當長上一發信號時,我們大家一起開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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