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2月22日 星期日

聖本篤會規 第十八章 聖詠的安排

聖本篤會規
第十八章
聖詠的安排

(7) 星期一的午前禱、午時禱及午後禱,該念聖詠第一百十八篇餘下的九篇,每個時辰三首。
(8) 所以,在主日和星期一兩天內,念完聖詠第一百十八篇。
(9) 自星期二起,午前禱、午時禱及午後禱,則從聖詠第一百十九篇念起,到一百二十七篇為止,共九篇聖詠,每個時辰各念三篇。
(10) 每天的這三個時辰,都重複誦念同樣的聖詠,直到主日。至於讚美詩、讀經及啟應經的安排,每天都一樣。
(11) 因此,主日的早禱常從一百十八篇開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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