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31日 星期二

聖本篤會規 第四十九章 遵守四旬齋期

聖本篤會規
第四十九章
遵守四旬齋期

(1) 雖說修道人一生,都該過著像四旬齋期般的生活,
(2) 但是,很少人能做到,所以我們極力主張,弟兄們在四旬期內,特別保持身心的純潔,
(3) 並在這神聖的時期內,滌除平日所有怠慢的過失。
(4) 如果我們能戒除一切惡習,流淚祈禱,閱讀聖書,深自痛悔,並節制飲食,方才算是善度了此四旬齋期。
(5) 因此,在這些日子裡,除了日常的善功外,應另加一些善功,和私人祈禱或節制飲食,
(6) 這樣,每人帶著「聖神的喜樂」﹙得前一6﹚,自願地奉獻給天主一些額外的善功。
(7) 總之,在肉身方面節制飲食、睡眠及談笑;又以神聖渴望的喜樂,期待著復活。

(8) 但是,每人應將所願意做的善功,稟明會父,得到他的祝福和許可,然後實行。
(9) 因為,凡未經會父許可而做的事,都屬於傲慢和虛榮,得不到償報。
(10) 因此,做任何事,都該先得到會父的許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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