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15日 星期日

聖本篤會規 第三十六章 患病的弟兄

聖本篤會規
第三十六章
患病的弟兄

(1) 照顧患病的弟兄,應在諸事之先,諸事之上,使得他們猶如基督本人一樣受到服侍。
(2) 因為祂曾說過:「我患病,你們看顧了我。」﹙瑪二十五36
(3) 又說:「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一個所做的,就是對我做。」﹙瑪二十五40
(4) 但是,病人自己卻該想到,弟兄是為了天主的光榮,來服侍他們,他們不該以不必要的需求,使服侍的弟兄困擾。
(5) 至於服侍的弟兄,對待他們應該要有耐心,因為,由此可以獲得豐厚的賞報。
(6) 所以,會父應格外關照,使得患病的弟兄不受到任何怠慢。

(7) 生病的弟兄,應有特定的房間,並派一位敬畏天主、慇勤而心細的弟兄照顧他們,
(8) 並且隨時給病人沐浴的方便。但是,對於健康的人,尤其年輕人,不該輕易給予沐浴的許可。
(9) 此外,對於特別虛弱的病人,應該供給肉食,以期恢復健康。但是,一旦健康恢復,即照常隨眾戒絕肉食。

(10) 會父要格外關照害病的弟兄,不受理家或看護的怠慢,因為,對於弟子們所犯的過失,他也該負起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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