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4日 星期六

聖本篤會規 第五十三章 論接待賓客

聖本篤會規
第五十三章
論接待賓客

(1) 凡外來的客人,要像接待基督一樣接待他們,因為祂將說:「我作客,你們收留了我。」﹙瑪二十五35
(2) 對於客人,應該給以相稱他們身分的尊敬,尤其是對同道的人迦六10﹚和朝聖者,更是如此。

(3) 因此,凡聽到客人來的通報,長上或弟兄們,就該以充滿愛心的禮貌來接待他們。
(4) 首先,大家一同祈禱,並在平安內合一;
(5) 為預防魔鬼的詭計,在祈禱之前,不宜行平安禮。

(6) 在迎送客人行禮問候時,應極其謙恭,
(7) 或俯首鞠躬,或伏地致敬,就像朝拜基督,因為祂的確在這些客人身上,受到接待。
(8) 迎接客人時,先請他們到聖堂祈禱,然後長上或由他指派的弟兄,坐下陪客。
(9) 為啟迪客人,先在他面前朗讀上主的法律,而後殷勤款待。
(10) 除了不能破例的大齋日外,為了客人,長上不必守齋,
(11) 但是,弟兄們仍應守齋。
(12) 會父先倒水給客人洗手,
(13) 然後和全體弟兄一起給所有客人濯足。
(14) 濯足禮完畢後,他們誦念這段經文:「天主,我們在禰的殿裡,沉思默念著禰的仁慈。」﹙詠四十九/四十八10

(15) 接待窮人和朝聖者,應格外殷勤周到,因為基督特別是在他們身上受到接待。至於富人,由於我們的敬畏心,自然會尊敬他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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