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2月2日 星期一

聖本篤會規 第七章 謙遜

聖本篤會規
第七章
謙遜

(44) 謙遜的第五級,是將進入心中的惡念或暗中所犯的過失,謙遜地向會父述說,毫不隱瞞。
(45) 聖經督促我們這樣做,說:「將你的行徑委託於上主,寄望於祂。」(詠卅六5
(46) 又說:「你們要向上主承認自己的過錯,因為祂是美善寬仁。」(詠一○五1
(47) 先知也同樣說:「我終於向禰承認我的罪過,絲毫也沒有隱瞞我的邪惡,
(48) 我說:『我要向上主承認我的罪孽,禰即刻便寬恕了我的罪債。』」(詠卅一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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