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17日 星期二

聖本篤會規 第三十八章 每週的誦讀弟兄

聖本篤會規
第三十八章
每週的誦讀弟兄

(1) 弟兄們用餐時,不應該沒有誦讀聖書,也不是任何人拿起書來便讀,而是有人負責全週的誦讀,從主日起開始服務。
(2) 在彌撒及領聖體後,新接任的誦讀弟兄,該請求眾人代他祈禱,求上主使他免於驕傲。
(3) 在聖堂中,由他誦讀,眾人重複,共三次,說:「上主,求禰開啟我的口唇,我要親口宣揚禰的光榮。」﹙詠五十一/五十17
(4) 他領受降福後,開始一週的誦讀。

(5) 在餐桌上,應該保持絕對安靜,除了誦讀以外,不可有耳語或其他任何聲音,
(6) 至於飲食所需要的東西,由弟兄輪流彼此照應,就無人需索求什麼。
(7) 萬一需要什麼,用響聲表示,勝過用言語。
(8) 弟兄們對於誦讀或其他任何事情,都不得擅自提出問題,以免給魔鬼機會。﹙弗四27、弟前五14﹚但長上為啟迪弟兄,可給予簡單的幾句提示。


(10) 為了領聖體的緣故,誦讀弟兄,在誦讀之前可以先吃一點東西,以免守齋太辛苦。
(11) 後來,再和那週的廚房及餐桌的服務弟兄一同進餐。

(12) 弟兄們誦讀或領唱,並非按序輪值,而是由那些能夠啟迪聽眾的來擔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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