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18日 星期三

聖本篤會規 第三十九章 食物的份量

聖本篤會規
第三十九章
食物的份量

(1) 無論在中午十二時或下午三時進餐,由於顧及個人的軟弱,我們認為每餐有兩道熟菜就夠了。
(2) 若有人為了某種原因不能吃這道菜,還可以吃另一道菜,
(3) 所以,兩道菜為眾弟兄就足夠了。此外,若有應時的水果或新鮮蔬菜,可添做第三道菜。
(4) 無論是只有一餐,或有午晚兩餐,每人每天有一磅的麵包,也就足夠了。
(5) 如果有晚餐,理家將那麵包的三分之一留下,在晚餐時供給。

(6) 若遇到工作較為辛苦,需要增加食物,會父有權斟酌情形來增加,
(7) 但要避免過度,因為修道人,絕不可因吃得太多而消化不良。
(8) 依照吾主的訓示,再沒有比過度放縱,更違反基督徒的身分。
(9) 祂曾說:「你們應當謹慎,免得你們的心為宴飲沉醉,及人生的掛慮所累。」﹙路二十一34

(10) 年輕的孩子們,不宜領取和年長弟兄相同份量的食物,都要遵守節儉的原則。
(11) 除了很虛弱的病人外,眾人都應該完全戒絕肉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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