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6日 星期一

聖本篤會規 第五十四章 會士可否接受信件及其他物品

聖本篤會規
第五十四章
會士可否接受信件及其他物品

(1) 若無會父的許可,會士們絕不可與父母,其他人士或同會弟兄有信件往來,或互贈紀念品及其他小禮物。
(2) 若有人送東西給他們,即或是父母給的,在稟明會父前,不可擅自收下。
(3) 即使會父許他收下,會父亦有權將它贈給他人,
(4) 而原來收禮的弟兄,不該傷心,以免給魔鬼機會。﹙弗四27、弟前五14
(5) 如果有人敢擅自違犯的,當受會規的懲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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