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11日 星期六

聖本篤會規 第五十八章 論收納新弟兄的態度

聖本篤會規
第五十八章
論收納新弟兄的態度

(1) 對於新來要求改變自己生活的人,不應輕易讓他進來,
(2) 但該如宗徒所說的:「要考驗那些是否出於天主。」﹙若壹四1
(3) 倘若四、五天後,發現那新來的人,竟能忍受所加給他的嚴厲待遇及入會的困難,而繼續叩門,繼續申請,
(4) 此時才收他進來,並讓他在客房裡小住幾天。
(5) 然後,讓他住進初學生們讀書、默想、飲食、起居的初學院裡。

(6) 派一位善於贏得人靈的長者,特別照顧他們。
(7) 他該觀察這位初學者,是否真正尋求天主、熱心參與天主的神業、願意服從、並樂於接受屈辱。
(8) 同時告訴他,要到達天主那裡,所必須經過的艱難及崎嶇不平的道路。

(9) 如果他許下恆常並堅持到底,兩個月以後,便將這部會規,順序讀給他聽。
(10) 並對他說:「請看,這便是你願意在它之下作戰的法規,你若能遵守,請進來;若不能夠,可自由離去。」
(11) 如果他仍堅定不移,讓他回到上述的初學院,再考驗他的耐性。
(12) 六個月後,再將這部會規,讀給他聽,好使他知道他所度的是什麼生活。
(13) 如果他仍不動搖,四個月後,將這部會規向他再讀一次。
(14) 經過深思熟慮後,他許下完全遵守這部會規,並在一切事上聽命,就收他入會。
(15) 但是,他該知道,按照會規的規定,從那天起,便不得離開修會。
(16) 因為在這樣長期的考慮中,他可自由接受或拒絕這會規,但今後他不得擺脫它的束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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