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26日 星期日

聖本篤會規 第六十八章 如果弟兄被命做不可能的事

聖本篤會規
第六十八章
如果弟兄被命做不可能的事

(1) 弟兄若受命去做很難或不可能的事時,無論如何,這位弟兄應該極謙遜的服從,並接受這來自權威的命令。
(2) 但是,他若感到負擔遠超過自己的能力,就應該把自己不能勝任的理由,在適宜的時間,心平氣和地向自己長上陳述說明,
(3) 而無傲慢、反抗、爭辯的表現。
(4) 在陳述理由後,長上仍堅持他的決定和命令,那麼屬下應該知道,這是為了他的好處。
(5) 所以要以愛心去服從,並信賴上主的助佑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