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本篤會規
第六十九章
會士們不得擅自彼此袒護
(1) 會院中,當盡力防範這種風氣,就是不論任何理由,會士都不得擅自袒護另一位會士,
(2) 即使他們是骨肉至親,也不例外。
(3) 會士們不該以任何方式這樣做,因為它可能造成極嚴重的惡表。
(4) 如果有人違犯這條規矩,應受嚴厲的處罰。
六月廿八日 (十三主日)
15 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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